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“丁丁”不是同性戀


孩子的童話●鄭翊

“天線寶寶”是我喜歡的卡通片,我從小就非常喜歡這4隻寶寶。

小時候,我每天都要看“天線寶寶”卡通片,連我兩歲的生日蛋糕上也有畫“天線寶寶”,而且還有4隻“天線寶寶”公仔圍在我的生日蛋糕旁,跟我一起合照。

可是,有一次我卻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,說其中一個天線寶寶“丁丁”是“同性戀”。波蘭政府和心理學家說“丁丁”是個男生,卻提了個紅色的包包,有同性戀的嫌疑,所以建議禁播這個節目。

我看了很生氣,覺得這些人真的“神經病”!

“丁丁”和其他3個天線寶寶都是小孩子,而且小孩子不管是男的女的,聲音都差不多一樣,有誰能知道“丁丁”是男的還是女的呢?

我問媽媽:“如果是男孩子,就不可以拿紅色的包包嗎?”

媽媽說:“如果那個男孩子喜歡紅包,拿紅色包包也沒有錯呀!”

於是,我就問媽媽:“我喜歡藍色,那我拿藍色的書包去學校,難道我也是同性戀嗎?”

媽媽說:“當然不是啦!”

我覺得那些人很奇怪,4隻“天線寶寶”都只是卡通片中的小孩子,小孩子會談戀愛嗎?竟然講他們是同性戀,這未免太荒謬了。

如果因為這樣而禁播“天線寶寶”,我和很多小孩子都會很傷心的!


媽媽的鏡子●楊微屏

在大家其實都還搞不懂“丁丁”的性別時,“丁丁”卻因為拿紅色包包而被指為“同性戀”,有人因此建議禁播這個兒童節目,令人啼笑皆非。

建議禁播的包括心理學家,想必然是“一番好意”免得小孩子面對“不良示範”,不想小男孩提紅包包,繼而看了“天線寶寶”而趨向“女性化”。

這樣的社會價值觀,探索著性取向的問題,可是加諸在一個兒童卡通片的角色上,混淆的不只是小孩,大人也一樣不能理解。

聯想到數年前一名承認是同性戀的大馬人歐陽文風,被立為美國紐約某教會牧師。

可以想像,很多教徒和非教徒都自然會萌生一個疑問:同性戀也可當牧師嗎?

這個問題,就好像很多非基督教徒常常問:“牧師可以結婚生子嗎?”

這不是“丁丁”的問題了,在世界各角落,都存在同性戀的人,同性戀在法國可以被接受,在其他國家包括美國,卻仍“躲躲閃閃”。

同性戀,在社會價值觀或許多不同宗教的詮譯中,都不是可以讓廣大的人認同和接受的,甚至於有更多的人認為同性戀有罪。

很多人因此覺得“同性戀”是可以通過“教育”而遏止,尤其對小孩子,很多父母不自覺的會禁止小女孩玩刀玩鎗,不讓小男孩玩洋娃娃、玩“煮飯”、玩顧嬰兒的遊戲。

嬰兒部門所出售的用品,售貨員會建議家長把藍色的用品買給男嬰,粉紅系列用品留給女嬰,白色的用品就比較“中性”,男女皆適用。

這是“社會價值觀”之下,溶入孩童生活的“性別定律”嗎?所以被心理學家視為男生的“丁丁”不能拿紅色包包?!

大人缺乏自信而自以為是的價值觀,想套在孩子身上當作是教育,有時反而會讓小孩子不能理解大人的幼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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