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

支付情感支票的承諾



孩子的童話●鄭翊

有一天,我在書局看到一本支票簿,覺得很有趣,吵著媽媽買,媽媽開始有些不耐煩,但是翻翻兩下她就拿去付錢了。

我打開支票簿,看到有一張寫“答應不要讓媽媽傷心”的支票,我想送給媽媽,但是我不知道要怎樣填,就拿去問媽媽。

最後,我弄清楚支票的用途後,我在“支付”處填上“媽媽”,然後簽上自己的名字,這是我支付給媽媽的第一張支票:答應不要讓媽媽傷心。

媽媽說,如果這是大人的支票,支付給別人的是金錢,支票就可以拿去銀行換錢了。

可是,這張支票不能換錢,這張支票是我答應“不要讓媽媽傷心”,支票上印著“情感銀行”。

媽媽問我:“如果大人給人支票,就是必須付出錢,你給媽媽這張支票,必須用甚麼東西才能支付?”

我說:“愛。”

我愛媽媽,所以不要讓媽媽傷心。

報紙上常常有一些新聞,說一些爸爸媽媽虐待自己的孩子,或把孩子丟下不管,這些爸爸媽媽沒有愛,他們不能用我的支票,去支付給他們的孩子。


媽媽的鏡子●楊微屏

在書局剛看到支票時,心想怎麼有那麼浪費金錢的商品出現,可是一看是從“情感銀行”兌換“承諾”的“親子支票”時,心里就有了不一樣的想法。

小孩子都不明白支票是要來做甚麼的,可是通過“情感支票”,讓小孩“支付”自己對父母、親戚、朋友、師長的“承諾”,我覺得,這比小孩子學習怎樣開支票用錢更有意思。

試探性的問女兒,要用東西才能支付這些情感支票,她想也不想就告訴我“愛”。

這不禁讓我想起每個月,我和同事都會互問“支票來了沒有?”,查詢每月我們應獲得報館寄來的稿費,然後其中一方就會嚷說:“沒有錢,好窮哦!”

我們一講到支票,肯定想到就是錢了,我們的支票里沒有“愛”。

人們常說,這是功利社會,情侶之間講錢、一些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會以錢和物質,作為推卸應盡親子責任的條件。

現代很多雙薪家庭,平日把孩子交給別人照顧,所以見到孩子時,往往會心生內疚而盡量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,繼而使得孩子自小養成物質至上的奢侈作風。

可是,從這個“情感銀行”支付承諾的支票來看,用以支付的唯一籌碼是“愛”。人與人之間如果欠缺愛,就不能去完成承諾和向對方負責任。

父母與孩子之間,人與人之間,如果能用愛去支付給對方,在彼此間肯定就奠下責任的根基。

愛是一種責任,人們也只願意對所愛的人負責任。

如果天下父母都知道怎樣用愛支付孩子,那麼即使他們沒有可兌換金錢的支票,他們都不會選擇用暴力來虐待自己的孩子,或是把孩子丟棄不管。

大人需要學會以“愛”開支票支付子女所需,也應醒悟自己也得支付“愛”給父母,因為自己怎樣對待父母,就是孩子模仿的榜樣。

但是,支付的愛絕對不能是“空頭支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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