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

不想當記者



孩子的童話●鄭翊

我是記者的孩子,很多人常常問我長大後要不要當記者,可是我不想當記者。

媽媽當了記者就晒到黑黑的,結果很多人以為我媽媽是馬來人。而且,媽媽常常要在晚上出去做OT(加班),有時做工做到很夜還沒有回家時,我就很擔心她,怕她遇到甚麼事情。

有時媽媽又在假期被叫回去工作,原本講好要去玩,卻破壞我的計劃,所以以後我不要當記者,因為記者媽媽不能好好陪孩子。

聽媽媽說,有些人對記者不好,有時在一些地方會被人家不禮貌的趕出去,有些人甚至會打或罵記者,結果記者跑去報案。

有一次,媽媽去法庭采訪時,有一個莫名其妙的人跑來破口大罵媽媽和其他記者,還打了一個男記者一巴掌,後來媽媽和其他記者就去報案,結果警察就把那個人抓起來帶到法庭。我從電視上看到,那個人要走進法庭時,還想踢其他記者,結果鞋子飛上天花板。

前幾天,有一個警察要放狗追記者,不要讓記者采訪。我的媽媽最怕狗,我說:“幸虧媽媽沒有去,不然一定會嚇到半死!”



媽媽的鏡子●楊微屏

女兒不想當記者的原因,聽在一些女記者的耳里,都覺得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。

可是,現在報界越來越多女將,和男記者一樣在越來越複雜的環境中,面對越來越大的挑戰。

最近,全馬各地頻密發生記者在法庭、車禍現場、命案現場和政治場合被打、罵、趕的事情,而且涉及侮辱記者的包括警察高官、政治人物、公眾人士,令新聞從業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。

比較起許多對記者的工作感到好奇或不夠了解的公眾,政治人物和警方應最能了解記者的采訪職責,可是偏偏還是會發生命案現場有警官恫言放狗及以狗侮辱記者,電視畫面盡錄了現場的話語和畫面,事後再怎麼解釋,只能用事實勝於雄辯來形容。

相信記者都會有同感,如果不是職責所在,誰要去命案現場、法庭或任何場合“湊熱鬧”?記者不是“閑來沒事”偏要“制造新聞”,讓人隨意以各種形式的暴力來對待!

拍照、報導,將新聞呈獻給讀者是記者的工作和責任,甚至在天災人禍發生時,人們拚命從現場逃出來時,記者卻因采訪任務在身而必須往危險的災禍現場內跑,以各角度的圖文全面報導,提供“知”的權利予讀者。

這不是一個“報喜不報憂”的世界,然而遺憾的是一些人在需要記者進行宣傳時,就拚命要記者報導新聞來增加曝光率,可是遇上一些“不是好事”發生時,卻會用不禮貌的態度和方式來阻撓記者進行采訪工作。

一名反對黨領袖曾在公開場合說,人們並不需要討好記者、賄賂記者,但是人們應該尊重記者的工作和采訪線上的角色,不應出言侮辱記者、毆打記者。

每個行業從事者都有本身的尊嚴,記者也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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